福州长乐:“典”燃学法热情 推动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
[102] 既然性发为情而情发为欲,性藏于情而情藏于欲,那么,欲中必然有情亦有性,三者原是一致的。
[99]《传习录中·答顾东桥书》。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。
他甚至公开承认,他的哲学就是无中生有的哲学。质有清浊,故情有过不及而蔽有浅深也,私欲客气一病两痛,非二物也。对此,罗钦顺又进行了反驳。[85] 它是一种自觉的认识,是最高的真理,是非之心人人皆有,当下自足,原无欠缺,不假外求。这又是一个尖锐的矛盾。
但这仅仅是就形式而言,如果就其实质而言,他把天理变成人心所固有,因而更加严重地禁锢了人们的思想。因为朱熹以格物为穷理,穷理只属知而不属行,因此知行脱节了。朱之瑜并不否定书上的知识,但他认为这只能起印证作用,却不能作为依据。
[11] 他可谓言行一致,坚贞不屈。他把初生时的自然属性说成美好的天性,而把后天的某种社会属性说成丑恶的东西,是外物。此后,他每年八月十五日都要祭奠王翊等牺牲的将士,闭门谢客,终身废中秋赏月。当然,不能过分夸大这些方面,他的这些思想基本上仍然没有超出儒家思想的范围。
他讲的只是封建社会的习行,并没有认识到社会实践的作用,但是作为一种践行,他认为对于形成一种品格是重要的。国安总四十八万之师,拥中军而作奸。
[38]《元旦贺源光国》,《舜水遗书·文集》卷七。他死后,日本学者曾为他出过集子。他认为朱熹处在可以有为的时候,却要建立太极本体的形而上学体系,这就是屋下架屋,徒劳无益。其所与者软熟谐媚奔走趋跄者已耳。
朱之瑜虽然长期不为中国学者和人民所知,但在二百多年以后,当辛亥革命之际,却在中国的进步青年中产生了极大影响。从他的整个思想看,他所谓中人,不过是泛指大多数人或一般人的意思。值得注意的是,他把忠君与爱国联系起来,把礼教和改革联系起来,想通过提倡和维护先进的民族文化,造成统一强盛的国家,这是有进步作用的。他虽然绝口不谈道(理)学,但对道、理等哲学范畴却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。
[80] 并通过他们对后来的明治维新发生过影响。他说:性非善亦非恶,如此者中人也。
根据同样的道理,朱之瑜否定了理学家的太极说,不承认有所谓太极本体。(四)学贵实行的知行学说 在知行关系问题上,朱之瑜十分强调行的作用。
他叙述当时讲学的情况说:不佞承宰相上公厚爱,无与为比,水户学者大兴,虽老者白须白发,亦扶杖听讲,且赞儒道大美,大有朝闻夕死而可之意。[34] 他反对实行小恩小惠,主张通过更化善俗的改革,使人民普遍得到利益。朱之瑜指出其染于佛氏,这就抓住了良知说的思想根源。[82] 这说明朱之瑜的思想在历史上起过积极的作用。朱之瑜九岁丧父,自幼食贫[1],家境不好。唯心主义者只讲动机不问效果,认为只要动机好就一切皆好,效果如何不必过问。
反对纸上空谈的迂腐儒生。这显然具有反道(理)学的性质,特别是反对道(理)学的虚伪性以及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的关系。
[34]《答林春信问》,《舜水遗书·文集》卷十五。他的哲学思想基本上没有超出朴素唯物主义的范围, 但他重视自然科学和实用技术,其中含有实验科学的性质。
比如对于朱熹的注解,他说过朱子之注不可废。[45] 安积觉:《舜水先生遗事》。
[76] 他不仅肯定后天环境对于人性善恶的影响,而且敢于揭露社会现实,指出富贵之子多为不善,从而批判了富贵者生而性善,贫贱者生而性恶的反动理论,这同理学家是有区别的。[73]《立庵记》,《舜水遗书·文集》卷十八。从此开始了长期的流亡生活,前后将近十五年。这是从农民起义的斗争中吸取的经验教训。
这就深刻地揭露了理学家反对功利主义的实质。[52] 他认为一种学说有无价值,要看它是否发生实际效果,发生怎样的效果,在国计民生、民族存亡及彝伦日用之中是否有用,人民能否得到实际利益。
他对日本人民怀着友好的感情,对日本的发展寄予了很大期望,曾展望过中、日友谊的美好前景。[52]《答小宅生顺问》,《舜水遗书·文集》卷十五。
朱之瑜所说的行,主要指个人修行,他还没有认识到社会实践的科学内容,也没有达到王夫之那样的理论高度,更没有解决知行的辩证关系。[27] 朱之瑜能够看到土地问题的严重性,从而揭露了清政府的欺骗宣传,说明他的思想是敏锐的。
又曰:‘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如某焉者,不如某之好学也。朱之瑜也认为人都可以成圣人,但不是出于什么生知,良知,而是由于后天的学习。但这并不是说,朱之瑜已经站在人民的立场,批判了整个封建制度。[15]《安东守约上朱先生书》,《朱舜水先生文集》附录。
[16]《与安东守约》,《舜水遗书·文集》卷十二。封建统治阶级疯狂地兼并土地,不断增加赋税,加紧了对人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。
其生平事迹,大约可分为三个时期:明亡前为青年时期,也就是批判时期。当然,朱之瑜所说的善恶,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道德标准。
[63] 王阳明的良知说,又吸收了佛教万法唯心的理论,认人心灵觉为天理、为万物。[18]《与诸孙男书》,《舜水遗书·文集》卷四。